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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该专项基金业务范围:用于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,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教育助学、教学改革、科研创新、科研项目孵化、国际文化交流及困难师生帮扶等慈善公益活动。
2、设立宗旨:汇聚社会慈善力量,促进教育公平与国际化发展,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。
3、执行地点:中国境内
4、救助范围:
(1)困难弱势群体;
(2)可通过慈善资金帮扶或受益,且符合慈善资金使用要求的政府部门、村社、医院、院校、非营利性组织等;
(3)符合慈善法规定和基金业务范围其他群体。
5、受益群体: 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体、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可帮扶群体或通过慈善资金受益的社会公众。